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缓解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紧缺的现状,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发挥党校为党育才、为党献策作用,中共丽江市委党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1名。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丽江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丽党人才〔2023〕3号)等文件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至上、人岗相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岗位1名,具体条件详见《中共丽江市委党校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三)笔试
广西事业单位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5人(含15人)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岗位,则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试讲(以现行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及岗位要求为依据,现场抽取测试课题)的方式进行。
3.每位考生面试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30分钟。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人员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进行确认。
5.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并列人数超过录用人数时,对并列人员进行再次面试(当场另行出题)、重新评定面试分数。
6.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依据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采取查阅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听取学校或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最终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
2.拟招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招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由校(院)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并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引才待遇
根据《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丽江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等的规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经单位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及市人才办评审认定后符合引才待遇发放标准的给予发放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5年内如有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部分相关待遇需退回。
(二)招聘纪律
1.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2.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附件1.中共丽江市委党校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计划表
中共丽江市委党校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