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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华坪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华坪县靶向引进人才实施方案》《华坪县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等规定,遵循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招聘原则,华坪县紧密型医共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学生(2024年毕业生除外);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时间、地点 (一)招聘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8月30日。 (二)招聘地点:华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楼大会议室。 六、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按招聘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执业医师证(或考试分数合格证明)、研究生学位证、毕业证(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学历相应证明,并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企业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对考生提交的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开考比例 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测评由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 1.面试方式:按照 干什么,考什么 的原则,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等。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面试考官组成:成立7人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面试考官须持证上岗,无《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面试考官。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程序上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至名额招满。 (1)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一次性补助10万元安家费。领取相应待遇的人员须在单位服务满5年,不满5年辞职或调动的需一次性退还10万元安家费。 九、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办理。 十一、联系方式 华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88-6121916 华坪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888-6121433 监督电话:华坪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0888-6129258 附件1:华坪县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华坪县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